诊疗卡指南
诊疗卡指南尊敬的患者朋友:
为了方便患者就医,简化门诊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我院在门诊开通了门诊医生工作站系统,您在就诊时将会全程使用身份证、社保卡、“健康一卡通”或就诊卡,现将使用方法介绍如下:
1. 初诊患者请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各楼层自助机建档;如未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可持身份证号码在各楼层自助机办理“健康一卡通”;上述情况均不符合的患者,可在一楼服务台处填写信息登记表,持信息登记表到门诊收费处办理一次性就诊卡(身份证、社保卡、“健康一卡通”、就诊卡统称为诊疗卡)。建档或办卡的同时建议预存100~300元,这样就可以实现交费、挂号、检查、治疗、取药等费用通过自动划账完成,而不必每一过程都交一次费,减少了您的就诊环节。
2. 复诊患者凭身份证、社保卡、“健康一卡通”直接在自助机上或收费窗口缴纳预交金。
3. 就诊时您需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健康一卡通”、就诊卡,分诊台分诊后进入就医程序,医生开出电子检查单、治疗单和处方后,系统自动提示划价金额和账户余额,您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健康一卡通”、就诊卡就可以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治疗和取药等。若诊疗卡中费用不够支付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医生,医生会告知您去相应的位置交费后才能进行下一步诊疗。
4. 诊疗卡内将保存您的各种就诊信息,对就医地点相对固定的患者,需要长期或多次治疗的患者十分方便,建议您妥善保管,长期重复使用对外地就医患者也同样适用。
5. 就诊结束后凭就诊时所用身份证、社保卡、“健康一卡通”或就诊卡到收费窗口或自助机打印发票和清单,您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退换卡内余额。如您选择在卡中保留余额,在下次就诊时您可以继续使用卡中余额。
6. 患者办卡(或持原卡,同时在卡中预存100-300元),分诊台分诊→诊区候诊→刷卡就医→医生开检查申请单→检查科室做检查(自动划账结算)→医生看结果开具处方→取药→收费处结算(打印发票、清单、退款)
7. 请保管好您的诊疗卡,如丢失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预存款收据在指定窗口办理挂失手续后,重新办理新卡方可进入就诊程序。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愿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诊疗服务,也欢迎各位患者朋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不尽事宜可与门诊部、收费处联系。
联系电话:门诊服务台0373-3665182 门诊部0373-3665181
门诊收费0373-366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