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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全新原装进口无创呼吸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点击次数:6420

项目概况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全新原装进口无创呼吸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66 15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O竟202405-007
2、项目名称:全新原装进口无创呼吸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万元/台,2台合计18万元
最高限价:9万元/台,2台合计18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全新原装进口无创呼吸机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及安装需求”。
5.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5.4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5.5质保期:大于等于1年。
5.6验收标准:合格。
5.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8项目包段划分:共1个包段。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2其他要求:
(1)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符合采购范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具有符合采购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还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指定总代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果不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进口产品供应商应具有生产厂家或其指定总代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516日至 2024523,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部。
3.领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注:委托书上需注明医院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四、开标时间
1.时间:202466 15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2 号楼 2 层小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新乡市一横街63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5503737938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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