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疼痛患者这样就诊不走弯路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点击次数:257
于勇勤
无论大痛小痛,拿不准哪个科室的,都可以先去疼痛科。
因为有些部位不超过1周的急性疼痛大都适合就诊相关专业,但是如果疼痛持续或者间断发作超过了1个月,那就不太合适了。毕竟随着临床科室建设的发展,以慢性疼痛为主要诊疗对象的疼痛科已经应运而生。
在我国,2007年7月由卫生部正式颁布227号文件,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疼痛科,为一级临床科室,诊疗范围就是慢性疼痛。因为国家从战略高度看到了大众对于慢性疼痛诊疗的需求日益增多,而医疗机构在此方面的技术能力有待提高的情况。所以设立疼痛科的目的就是解决这一需求增加而供给不足的矛盾。其实在国际上,从2004年国际疼痛研究会就将每年10月的第三个周一设立为世界镇痛日,并且每年都确定一个活动主题。中华医学会结合我国人口众多、慢痛诊疗需求增多的实际情况,认为一天的主题活动不足以引起大众的重视,更不利于疼痛科作为新生科室的宣传和发展,于是将每年10月的第三周设立为“中国镇痛周”。经过近20年的不断发展,中国的疼痛科从无到有,从艰难起步到引领学科建设发展,如今已在学科林立的临床专业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将来一定会在医学院校设立相关二级学科,培养更专业的新鲜血液。
了解了疼痛科的由来,慢性疼痛科患者的就诊方向就非常明确了。全身各部位超过一个月的持续或者间断发作的慢性疼痛,一定要去疼痛科就诊;在其他临床科室治疗疼痛效果欠佳的患者;难治性疼痛的患者;保守治疗效果欠佳、不够手术适应症的疼痛患者,都应该到疼痛科就诊治疗。如果还是搞不清楚,只要是疼痛为主诉的就诊患者都可以先看疼痛科,因为疼痛科医生会首先进行分类筛选,有助于患者准确找到就诊科室医生。
今年的10月21日是世界镇痛日,21日~27日是中国镇痛周,主题是:关注疼痛的性别差异。可见疼痛科对患者的关注度不仅仅在疾病,而且在年龄和性别方面也都有注重。我们不单纯是治疗患者的疾病,还要治疗有疾病的患者,同时还能指导疼痛康复、疼痛预防。综上所述,忍痛,不一定是美德。消除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利,作为生命体征的疼痛请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