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普】无偿献血知识(一)
时间:2025年04月01日 点击次数:495
河南省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一、优先用血
市中心血站、医疗机构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在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家庭成员优先用血。
优先用血的对象:参加过无偿献血且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或电子献血证)的无偿献血者及家庭成员(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新乡市临床用血时,将享有优先用血权益。
优先用血的标准:优先用血权益与无偿献血量挂钩。
01无偿献血者本人优先用血标准
1.献血量累计一千毫升以下的献血者,优先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
2.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生优先享用所需血量。
02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优先用血标准
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二倍的血量优先用血。
03如果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已发生用血报销血量的,应核减已报销血量。
二、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
在新乡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凭本人身份证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
三、公民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有关规定
01献血后可享受的用血政策
1.献血者本人: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可报销献血量3倍的血量;5年后至终生,可报销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800 毫升的,10年内可以报销所使用的所有血量,10年后至终生可以报销献血量3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可以报销所需血量。(注:报销血费标准按血站向临床提供血液制品的出库价报销。)
2.家庭成员: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报销所用血量。
02报销对象及范围
我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报销对象: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03报销条件
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即可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
04用血费用减免途径
1.医疗机构直免。凡是在我市已开展临床用血直免工作的医院工作的医院有28家医院。
2.微信公众号办理报销。关注“河南无偿献血”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用血减免”进入“河南省血费减免系统”,选择献血地血站名称,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和材料,输入完毕界面会显示已完成,提交材料即可。
05所需材料
1.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报销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2.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河南省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血站或网上(微信)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结算发票和患者输血明细或用血证明。